馮教授於台大法研所畢業後,考取教育部公費留考赴美,先於賓州大學(U. Penn)取得法學碩士(LL.M.),後於康乃爾大學取得法律博士(J.D.)學位。畢業後,馮教授考取美國賓州與紐澤西州律師,並進入美國費城之 Stradley, Ronon, Stevens & Young 律師事務所擔任稅務律師與商務律師,處理公司併購,稅務與一般公司業務。
回台後,馮教授先進入國內律師事務所擔任合夥人,後轉赴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任教,先後擔任財法系系主任與所長,後獲政大法學院聘請擔任教授。於政大教學期間,成為法學院與商學院合聘教授,並曾赴美國華盛頓大學(U. of Washington)、喬治華盛頓大學(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新加坡管理大學(SMU)、中國人民大學與香港城市大學(Hong Kong City University)擔任訪問學者與教學。
馮教授出國前曾擔任工商時報採訪組記者與工業總會副執行秘書等職,回國後先後擔任工研院國際合作室顧問、財團法人生物研究中心顧問、以及國科會、原能會、榮總等智財相關委員會委員。馮教授的研究領域包括智慧財產權法、智財管理、公司證券、企業併購、以及技術移轉與授權等領域,並已出版十餘本專書與數百篇文章,主要授課科目包括:企業併購與智慧財產(研究所)、營業秘密:法律與管理(研究所)、事業創新與智財策略(DBA)、智財應用與策略(EMBA)等課程。